卷八 感应章第十六
[疏]正义曰:此章言天地明察,神明彰矣。又云:孝悌之至,通於神明,皆是应感之事也。前章论谏诤之事,言人主若从谏争之善,必能脩身慎行,致应感之福。故以名章,次於《谏争》之后
子曰:“昔者,明王事父孝,故事天明;事母孝,故事地察。王者父事天,母事地,言能致事宗庙,则事天地能明察也。长幼顺,故上下治。君能尊诸父,先诸兄,则长幼之道顺,君人之化理。天地明察,神明彰矣。事天地能明察,则神感至诚而降福佑,故曰彰也。
[疏]子曰昔者明王至神明彰矣。
○正义曰:此章夫子述明王以孝事父母,能致感应之事。言昔者明圣之王,事父能孝,故事天能明,言能明天之道,故《易·说卦》云:“乾为天为父。”此言事父孝,故能事天明,是事父之孝通天也。事母能孝,故事地能察,言能察地之理,故《说卦》云:“坤为地为母。”此言事母孝,故事地察,则是事母之道通於地也。明王又於宗族长幼之中,皆顺於礼,则凡在上下之人,皆自化也。又明王之事天地既能明察,必致福应,则神明之功彰见。谓阴阳和,风雨时,人无疾厉,天下安宁也。经称“明王”者二焉:一曰“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”,二即此章言“昔者明王事父孝”,俱是圣明之义,与先王为一也。言先王,示及远也;言明王,示聪明也。
○注王者至察也。
○正义曰:云“王者父事天,母事地”者,此依王注义也。案《白虎通》云:“王者父天母地。”此言事者,谓移事父母之孝以事天地也。云“言能敬事宗庙,则事天地能明察也”者,谓蒸尝以时,疏数合礼,是敬事宗庙也。既能敬宗庙,则不违犯天地之时。若《祭义》曾子曰:“树木以时伐焉,禽兽以时杀焉。”夫子曰:“断一树,杀一兽,不以其时,非孝也。”又《王制》曰:“獭祭鱼,然后虞人入泽梁;豺祭兽,然后田猎;鸠化为鹰,然后设罻罗;草木零落,然后入山林;昆蟲未蛰,不以火田。”此则令无大小,皆顺天地,是事天地能明察也。
○注君能至化理。
○正义曰:此言明王能顺长幼之道,则臣下化之而自理也,谓放效於君。《书》曰:“违上所命,从厥攸好。”是效之也。
○注事天至彰也。
○正义曰:诚,和也。言事天地若能明察,则神祗感其至和,而降福应以祐助之。是神明之功彰见也。《书》云:“至诚感神。”又《瑞应图》曰:“圣人能顺天地,则天降膏露,地出醴泉。”《诗》云:“降福穰穰。”《易》曰:“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。”注约诸文以释之也。案此则“神感至诚”,当为“至諴”,今定本作“至诚”,字之误也。
故虽天子,必有尊也,言有父也;必有先也,言有兄也。父谓诸父,兄谓诸兄,皆祖考之胤也。礼:君宴族人,与父兄齿也。宗庙致敬,不忘亲也。言能敬事宗庙,则不敢忘其亲也。脩身慎行,恐辱先也。天子虽无上於天下,犹脩持其身,谨慎其行,恐辱先祖而毁盛业也。宗庙致敬,鬼神著矣。事宗庙能尽敬,则祖考来格,享於克诚,故曰著也。孝悌之至,通於神明,光于四海,无所不通。能敬宗庙,顺长幼,以极孝悌之心,则至性通於神明,光于四海,故曰“无所不通”。
[疏]故虽至不通。
○正义曰:故者,连上起下之辞。以上文云事父孝,又云事母孝,又云长幼顺,所以於此述尊父先兄之义,以及致敬与脩身之道,兼言鬼神之著,孝悌之至,无所不通也。言王者虽贵为天子,於天下宗族之中,必有所尊之者,谓天子有诸父也;必有所先之者,谓天子有诸兄也。宗庙致敬,是不忘其亲;脩身慎行,是不辱其祖考。故能致敬於宗庙,则鬼神明著而歆享之。是明王有孝悌之至性,感通神明,则能光于四海,无所不通。然谏争兼有诸侯大夫,此章唯称王者,言王能致应感,则诸侯已下,亦当自勉勖也。
○注父谓至齿也。
○正义曰:云“父谓诸父,兄谓诸兄”者,父之昆弟曰伯父、叔父,己之昆曰兄,其属非一,故言诸也。《诗》曰“以速诸父”,又曰“复我诸兄”是也。云“皆祖考之胤也”者,案《曲礼》曰:“父死曰考。”言父以上,通谓之祖考。胤,嗣也。谓其庙未毁,其胤皆是王者之族亲也。云“礼:君宴族人,与父兄齿也”者,此依孔传也。案《诗序·角弓》:“父兄刺幽王,盖谓君之诸父诸兄也。”古者天子祭毕,同姓则留之,谓与族人宴。故《楚茨》诗曰:“诸父兄弟,备言燕私。”郑《笺》云:“祭毕,归宾客之俎,同姓则留与之燕。”是天子宴族人也。又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云:“若公与族燕,则异姓为宾,膳宰为主人。公与父兄齿。”则知燕族人亦以尊卑为列,齿於父兄之下也。
○注言能至亲也。正义曰:案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称“五庙之孙,祖庙未毁,虽为庶人,冠、取妻必告,死必赴”,是不忘亲也。《礼记·大传》称“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:亲亲也,尊尊也,长长也”。亲亲故尊祖,尊祖故敬宗,敬宗故收族,收族故宗庙严,言君致敬宗庙,则不敢忘其亲也。
○注天子至业也。
○正义曰:云“天子虽无上於天下”者,此依正注也。《礼·坊记》云:“天无二日,土无二王,家无二主,尊无二上”,谓普天之下,天子至尊也。云“犹脩持其身,谨慎其行,恐辱先祖而毁盛业也”者,案《礼记·祭义》云:父母既没,没慎行不辱先也。盛业,谓先祖积德累功,而有天下之业。上言“必有先也”,先,兄也。此言“恐辱先”也。是先祖也。
○注事宗至著也。
○正义曰:云“祖考来格”者,《尚书·益稷》文。格,至也。言事宗庙能恭敬,则祖考之神来格。《诗》曰:“神保是格,报以景福。”亦是言神之至。云“享於克诚,故曰著也”者,“享於克诚”,《尚书·太甲篇》文。孔传云:“言鬼神不保一人,能诚信者,则享其祀。”则“祖考来格”、“享於克诚”,皆昭著之义。上言宗庙致敬,谓天子尊诸父,先诸兄,致敬祖考,不敢忘其亲也。此言宗庙致敬,述天子致敬宗庙能感鬼神。虽同称致敬,而各有所属也。旧注以为事生者易,事死者难,圣人慎之,故重其文。今不取也。上言神明谓天地之神也,此言鬼神谓祖考之神。《易》曰:“阴阳不测之谓神。”先儒释云:“若就三才相对,则天曰神,地曰祗,人曰鬼。”言天道玄远难可测,故曰神也。祇者知也,言地去人近,长育可知,故曰祇也。鬼者归也,言人生於无,还归於无,故曰鬼也,亦谓之神。案《五帝德》云“黄帝死,而民畏其神百年”是也。上言神明,尊天地也。此言鬼神,尊祖考也。
○注能敬至不通。
○正义曰:“能敬宗庙,顺长幼,以极孝悌之心”者,敬宗庙为孝,顺长幼为悌。此极孝悌之心也。云“则至性通於神明,光於四海”者,言至性如此,则通於神明,光於四海。
《诗》云:‘自西自东,自南自北,无思不服。’”义取德教流行,莫不服义从化也。
[疏]诗云至不服。
○正义曰:夫子述孝悌之事、应感之美既毕,乃引《大雅·文王有声》之诗以赞美之。自,从也。言从近及远,至於四方,皆感德化,无有思而不服之者,以明“无所不通”。。诗《本文云:“镐京辟雍,自西自东,自南自北,无思不服。”此则“雍”“东”、“北”“服”对句为韵。而皇侃云:“先言西者,此是周诗,谓化从西起,所以文王为西伯,又为西邻,自西而东灭纣。”恐非其义也。
○注义取至化也。
○正义曰:此依郑注也。德化流行,则无不通。服义从化,即“无思不服”,言服明王之义,从明王之化也。
卷八 事君章第十七
[疏]正义曰:此章首言君子之事上,又言进思尽忠,退思补过,皆是事君之道。孔子曰:“天下有道则见,无道则隐。”前章言明王之德、应感之美,天下从化,无思不服。此孝子升朝事君之时也,故以名章,次《应感》之后。
子曰:“君子之事上也,上,谓君也。进思尽忠,进见於君,则思尽忠节。退思补过,君有过失,则思补益。将顺其美,将,行也。君有美善,则顺而行之。匡救其恶,匡,正也。救,止也。君有过恶,则正而止之。故上下能相亲也。下以忠事上,上以义接下。君臣同德,故能相亲。
[疏]子曰至亲也。
○正义曰:此明贤人君子之事君也。言入朝进见,与谋虑国事,则思尽其忠节。若退朝而归,常念己之职事,则思补君之过失。其於政化,则当顺行君之美道,止正君之过恶。如此则能君臣上下情志通协,能相亲也。经称“君子”有七焉:一曰“君子不贵”,二曰“君子则不然”,三曰“淑人君子”,四曰“君子之教以孝”,五曰“恺悌君子”。已上皆断章指於圣人君子,谓居君位而子下人也。六曰“君子之事亲孝”,故此章“君子之事上”,则皆指於贤人君子也。
○注上,谓君也。
○正义曰:此对《论语》云:“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。”彼“上”谓凡在己上者,此“上”惟指君,故云“上,谓君也”。
○注进见至忠节。
○正义曰:此依韦注也。《说文》云:“忠,敬也。”尽心曰忠。《字诂》曰:“忠,直也。”《论语》曰:“臣事君以忠。”则忠者善事君之名也。节,操也。言事君者敬其职事,直其操行,尽其忠诚也。言臣常思尽其节操,能致身授命也。
○注君有至补益。
○正义曰:案旧注韦昭云“退归私室,则思补其身过”,以《礼记·少仪》曰:“朝廷曰退,燕游曰归。《左传》引《诗》曰:“退食自公。”杜预注:“臣自公门而退入私门,无不顺礼。”室犹家也。谓退朝理公事毕,而还家之时。则当思虑以补身之过。故《国语》曰:“士朝而受业,昼而讲贯,夕而习复,夜而计过,无憾而后即安。”言若有憾则不能安,是思自补也。案《左传》:“晋荀林父为楚所败,归,请死於晋侯。晋侯许之,士渥浊谏曰:‘林父之事君也,进思尽忠,退思补过。’晋侯赦之,使复其位。”是其义也。文意正与此同,故注依此传文而释之。今云君有过则思补益,出《制旨》也,义取《诗·大雅·烝民》云:“衮职有阙,惟仲山甫补之。”毛传云:“有衮冕者,君之上服也。仲山甫补之,善补过也。”郑笺云:“衮职者,不敢斥王言也。王之职有阙,辄能补之者,仲山甫也。”此理为胜,故易旧也。
○注将行至行之。
○正义曰:此依王注也。案孔注《尚书·太誓》云:“肃将天威,为敬行天罚。”是“将”训为“行”也。言君施政教有美,则当顺而行之。
○注匡,正也。救,止也。
○正义曰:此依王注也。“匡,正”,《释言》文也。马融注《论语》云:“救犹止也。”云“君有过恶,则正而止之”者,《尚书》云“予违汝弼,汝无面从”是也。
○注下以至相亲。
○正义曰:此依魏注也。《书》曰:“居上克明,为下克忠。”是其义也。《左传》曰:“君义臣行,如此则能相亲也。”
《诗》云:‘心乎爱矣,遐不谓矣。中心藏之,何日忘之?’”遐,远也。义取臣心爱君,虽离左右,不谓为远。爱君之志,恒藏心中,无日蹔忘也。
[疏]诗云至忘之。
○正义曰:夫子述事君之道既已,乃引《小雅·隰桑》之诗以结之。言忠臣事君,虽复有时离远,不在君之左右,然其心之爱君,不谓为远;中心常藏事君之道,何日暂忘之?
○注遐远至忘也。
○正义曰:云“遐,远也。义取臣心爱君,虽离左右,不谓为远”者,“遐,远也”,《释言》文,此释“心乎爱矣,遐不谓矣”。云“爱君之志,恒藏心中,无日暂忘也”者,释”中心藏之,何日忘之”。案《檀弓》说事君之礼云:“左右就养有方。”此则臣之事君,有常在左右之义也。若周公出征,管叔、蔡叔、召公听讼於甘棠,是离左右也。